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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回复 / 4399 阅读 ]  #1  |  2008-02-25 12:58
思绕天涯 ( 楼主    来自: 闵行 江川路街道)
3

理赔申请人:

1、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单位

2、外来从业人员本人(须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委托)

理赔时需要的材料

1、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的团体被保险人清单复印件(入院当月的)(生好之后我准备叫LG去拿一下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单位留复印件)

5、住院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己支付的,须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如XX单位XXX,于XX-XX时间内住院的医疗费用由XX本人自己支付的),并加盖公章(让LG去单位拿一下);同时提供被保险人的实名制银行存折复印件(个人结算型帐户)

6、住院医疗费用为用人单位垫付的或为投保单位和被保险人共同支付的(基本上生宝宝都是自己本人支付费用的吧,我就不打了。)

理赔申请方式:

1、申请人直接到保险公司柜面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地址:上海市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  团险理赔外劳力住院服务组

2、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在上述材料备齐后送到保险公司。

理赔金银行转帐可用帐户

可支持转帐的银行帐户有中国银行活期一本通,工商银行活期存折,建设银行活期存折,农业银行活期存折和邮政活期储蓄卡(个人结算型帐户)

受理时间:星期一-星期五9:00~16:30

重要提示:由于申请理赔时须提供住院当月的保险清单,如果发生住院后尚未收到当月的保险清单,请妥善保管好上述理赔需要的申请材料,等收到住院当月的保险清单后再按上述流程进行理赔申请。

 

根据最新偶查找的信息

综合保险住院费起付标准降至1500元

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从08年1月1日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已经降低为1500元,在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也可以享受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2682元降至1500元

  根据这一新规定,外地MM在在本市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后,超过部分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而个人只需要承担20%。但如果住院医疗费用低于1500元的,只能由外来从业人员自己承担。

 

这是我们公司的同事帮我弄的材料,打字打的我好累~~~~~我准备也贴到我的小楼去,方便以后我自己查阅。

 

 

 

2008年02月25日 13:37, 思绕天涯 作第 3 次编辑
 #2  |  2008-02-25 13:04
meiken ( 来自: 普陀 甘泉路街道)
太有用了,完全保留着,呵呵~~~
 #3  |  2008-02-25 13:04
meiken ( 来自: 普陀 甘泉路街道)
太有用了,完全保留着,呵呵~~~
 #4  |  2008-02-25 13:07
水心77 ( 来自: 浦东 陆家嘴街道)
不错呢,我收藏起来了,看到时候能不能用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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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008-02-25 13:11
摊摊 ( 来自: 静安 石门二路街道)

我看这种东东头就晕.好象说是要满多少钱之后才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哦!

 #6  |  2008-02-25 13:37
Eileen ( 来自: 松江 方松街道)

不好意思,电话写错了应该是 :62078654或55

 #7  |  2008-02-25 14:51
丿木十 ( 来自: 浦东 花木镇)

如果我这种以前交了一年多综合保险的,现在属于失业的外地户口MM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报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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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2008-02-25 15:19
思绕天涯 ( 楼主    来自: 闵行 江川路街道)
丿木十 在 2008年02月25日 14:51 写到

如果我这种以前交了一年多综合保险的,现在属于失业的外地户口MM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报销的呢?


这个好象也不能补交吧,因为是用人单位交纳的,个人好象不好交吧.

MM的LG是上海户口吗?

如果是的话,可以去买现在上海新出来的那个480的保险,就可以享受生宝宝住院报销了.

 #9  |  2008-03-03 00:51
丿木十 ( 来自: 浦东 花木镇)
思绕天涯 在第 8 楼 写到
丿木十 在 2008年02月25日 14:51 写到

如果我这种以前交了一年多综合保险的,现在属于失业的外地户口MM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报销的呢?


这个好象也不能补交吧,因为是用人单位交纳的,个人好象不好交吧.

MM的LG是上海户口吗?

如果是的话,可以去买现在上海新出来的那个480的保险,就可以享受生宝宝住院报销了.


可是我去居委会问,那里的人说什么买保险之前要做身体检查,说有些检查会对宝宝有影响,叫我生完后再办理,所以我也就没去弄了,看来我还是去打12333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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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2008-04-03 12:41
保佑宝儿 ( 来自: 闵行 莘庄镇)
真是有心人啊! LZ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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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2008-04-03 13:22
佟恩 ( 来自: 浦东 塘桥街道)
剩余的20%和1500元应该用人单位可以报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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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2008-04-03 13:31
思绕天涯 ( 楼主    来自: 闵行 江川路街道)
佟恩 在 2008年04月03日 13:22 写到
剩余的20%和1500元应该用人单位可以报销的吧?

1500不能报。那20%理论上单位能报。但是实际操作有困难。。。。
 #13  |  2008-04-08 11:46
lily-rose ( 来自: 闸北 北站街道)

太有用了,收藏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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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2008-04-08 14:39
binger20080518 ( 来自: 闵行 颛桥镇)
思绕天涯 在 2008年02月25日 12:58 写到

理赔申请人:

1、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单位

2、外来从业人员本人(须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委托)

理赔时需要的材料

1、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的团体被保险人清单复印件(入院当月的)(生好之后我准备叫LG去拿一下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单位留复印件)

5、住院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己支付的,须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如XX单位XXX,于XX-XX时间内住院的医疗费用由XX本人自己支付的),并加盖公章(让LG去单位拿一下);同时提供被保险人的实名制银行存折复印件(个人结算型帐户)

6、住院医疗费用为用人单位垫付的或为投保单位和被保险人共同支付的(基本上生宝宝都是自己本人支付费用的吧,我就不打了。)

理赔申请方式:

1、申请人直接到保险公司柜面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地址:上海市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  团险理赔外劳力住院服务组

2、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在上述材料备齐后送到保险公司。

理赔金银行转帐可用帐户

可支持转帐的银行帐户有中国银行活期一本通,工商银行活期存折,建设银行活期存折,农业银行活期存折和邮政活期储蓄卡(个人结算型帐户)

受理时间:星期一-星期五9:00~16:30

重要提示:由于申请理赔时须提供住院当月的保险清单,如果发生住院后尚未收到当月的保险清单,请妥善保管好上述理赔需要的申请材料,等收到住院当月的保险清单后再按上述流程进行理赔申请。

 

根据最新偶查找的信息

综合保险住院费起付标准降至1500元

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从08年1月1日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已经降低为1500元,在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也可以享受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2682元降至1500元

  根据这一新规定,外地MM在在本市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后,超过部分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而个人只需要承担20%。但如果住院医疗费用低于1500元的,只能由外来从业人员自己承担。

 

这是我们公司的同事帮我弄的材料,打字打的我好累~~~~~我准备也贴到我的小楼去,方便以后我自己查阅。

 

 

 

LZ太好了!先谢谢,顺便问一下"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的团体被保险人清单复印件",从哪里领啊!
 #15  |  2008-05-28 20:08
yunmama ( 来自: 浦东 潍坊新村街道)
太好了,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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