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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回复 / 1662 阅读 ] #1  |  2007-11-27 15:40
乔乔宝贝 ( 楼主    来自: 浦东 东明路街道)

:昨天晚上我看了央视对那院长的采访报告了  关于这个事情前面也有帖子说了.现在看看后续的情况吧!  这个是视频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7-11/27/content_7151798.htm
 
丈夫拒绝签字致妻死续:死者父母暴打女婿
 
-11-27 14:11:45
来源:法制晚报

  昨天确定的法律代理人 今天上午开始调查取证工作 死者父亲已抵京首次与医院交涉不欢而散

  进展

  死者父亲昨抵京与医院交涉无果

  昨天中午,死者李丽云的父亲李旭光从湖南老家抵达北京。

  对于女儿的死亡,李旭光夫妇认为医院严重失职。他们与院方交谈不到十分钟便不欢而散。

  律师昨天已确定

  今开始调查取证

  昨天下午,北京恒方永圆律所的律师成为了死者父母的代理律师。

  今天上午,该所的王良斌律师表示,律所已开始调查取证工作。对死者父母和肖志军的调查结束后,将对医院进行调查取证。

  待证据充足且双方无法调解时,才会走诉讼程序。

  特写岳父拳脚“教训”女婿

  今天上午8时30分许,李旭光夫妇找来肖志军,并与之谈话。

  肖志军来到李旭光夫妇入住的招待所,“你就是肖志军?”李旭光看着门外的人首先发问,肖志军点点头。

  李旭光腾地从床上跳起,飞起一脚踹向肖志军,将肖一下从门口踹到了走廊的墙上。

  李旭光紧跟着挥起拳头对着肖志军一顿劈头盖脸地猛砸,“你这个畜生!害死了我女儿!”

  肖志军一路后退,被追打出20米左右。这时,李小娥也从屋里出来了,看着自己的丈夫打肖志军,她痛苦地蹲在地上,“女儿都死了,你打他有什么用呀!”

  记者赶紧上前拉住激动的李旭光,将他拉回屋里,李仍不能放过肖,一路踢腿挥拳将肖打回屋内。

  回到房间,李旭光夫妇气喘吁吁地坐在床上,“你把你们这三年过的什么生活跟我讲!”

  肖坐下来不说,李小娥冲上去猛打肖志军的左脸,“你倒是说啊,你这个傻子!”这时候,肖志军好像才回过神来,仰头放声大哭,李小娥也是哭着倒在了床上。

  肖志军哭了一会儿,开始慢慢回忆当时是如何与李丽云相识的。

  说着说着,李旭光插话“你们在外面三年为什么不回家”。“她说不愿意离开我,怕(爸爸)打她,说等(两个人)有钱了,出人头地了再回家看你们。”

  李旭光指着肖志军骂道:“你这个畜生,你让我女儿过叫花子的生活!你连自己的女人都养不活,你是男人么!”说着又要去打肖,幸好被记者及时拉住。

  因丈夫拒绝签字致孕妻身亡的事件发生后,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昨天,北京扶公律师事务所的赵廷凯、张浩然两位律师联名上书国务院,建议从制度上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建议·内容情况紧急不签字医院也能动手术

  在有关规定中,在处理紧急情况的问题方面,既要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要赋予医疗机构在无法取得相关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有按照医疗机构认为正确的治疗方案实施抢救的权利和义务。

  医疗机构采取的前述方案如符合现行医学科学的要求,不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理由1

  现行手术制度中关于没有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即不能进行手术的规定,有违医疗机构救死扶伤的最高宗旨。

  律师解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出发点既在于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有保障医疗机构免于承担责任的用意,但是,救死扶伤是全世界医疗机构普遍遵守的宗旨。

  当生命和签字两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该选择生命。

  建议·理由2

  以家属或关系人是否签字来决定是否进行手术隐患极大。

  律师解读:第一,在危急时刻,将患者的生命权完全交由家属或关系人来抉择缺少法律根据。

  第二,将患者的生命权完全交由家属或关系人来抉择隐患极大。

  首先,家属和关系人的概念不容易掌握,容易造成混乱。

  其次,家属或关系人毕竟不同于患者本身,家属和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的内心想法有可能纷繁复杂,很难猜测。

  不排除有家属或关系人利用放弃对患者进行手术的机会而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

  再次,家属和关系人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医学知识未必正确。

  建议·理由3

  将医患关系简单地一律按合同关系来对待不符合医疗行业的特点。

  律师解读:近年来,有很多人主张,将医患关系逐步发展为医疗合同关系,医院应与患者签订包括手术同意书在内的各种法律文书。医疗卫生行业有着与其他服务行业明显不同的特点,将医患关系完全按照合同关系来对待,各种检查、治疗都要签订合同是行不通的。这种倾向也是危险的。

  相关链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文/记者李春伟王贺健

2007年11月27日 15:47, 乔乔宝贝 作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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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7-11-27 15:43
乔乔宝贝 ( 楼主    来自: 浦东 东明路街道)
肖志军为何拒绝签字?
黄晋君 刊发时间:2007-11-27 10:30:04 光明网-光明观察

  怀孕41周的李丽云因难产被丈夫肖志军送到医院治疗。由于肖志军一再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焦急的医生、护士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11月21日正义网)。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肖志军一时成了千夫所指、万人痛骂的恶魔。但深入了解他的情况之后,我发现,他之所以不签字,除了贫

穷,更主要的是因为他心中有一个解不开的结儿。

  肖志军的生活状况令人心酸,他是社会最底层中的一员:他穿的鞋子上满是油污,戴的是廉价电子表;在北京,他先是做保安,月收入750元,后来在饭馆洗碗,月工资700元;他没有任何积蓄,妻子怀孕后,从没做过孕检,这次到医院,是因为感冒很严重,小诊所治不了,而他身无分文。

  此前,肖志军曾给市长热线打过电话,询问是否能不花钱让妻子住院,也曾向救助站、民政局求助,却都没有回应。他听说剖腹产要花五千多元,而这次住院得交一万元的押金,虽然医院已为他办好了欠费住院治疗手续,但这是欠费住院,而不是免费。这是个他们一年不吃不喝也攒不够的天文数字啊。

  肖志军很穷,人也老实得有些窝囊,可他有脆弱的自尊。住院需要交纳押金,医院领导问他是否有钱,肖志军说:“有钱,但在老板那里。”也在住院的《检察日报》记者吕卫红等人为了挽救李丽云母子的生命,向肖志军慷慨承诺,如果他签字同意剖腹产,就捐助他1万元。或许是出于男子汉的自尊,他仍然不肯签字。事后他竟认为吕卫红“是在开玩笑,是在逗我的。”他不相信一个陌生人会帮助自己。吕女士说:“长久地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肖志军,受尽了人们的白眼冷遇,这样从天而降的‘温暖阳光’,怎么能立即扫除掉在他心里厚厚的阴霾?”是啊,一个靠洗碗谋生的人,在繁华的北京和他怀孕的妻子相依为命,生活该是多么的艰难!他肯定经历了无数的不幸和磨难,早已习惯了别人的讥笑和白眼,在失去家人关爱的同时,也失去了对他人的信任,所以才会把病友的真诚援助误诊为玩笑。

  肖志军也很无知。妻子明明已经到了临产期,他却声称孩子才七个月,还不到生孩子的时候。他送妻子到医院是为治感冒,而不是为了生孩子。在相信孩子要生了后,他还坚信剖腹产手术会影响生育二胎,拒绝签字,他说“你们把她的病治好了就行,她自己会生的!”

  更糟的是,肖志军很迷信。他说,他8岁的时候有个和尚告诉他,他的老婆会被人害死,他养的第一个孩子也活不了。因此他要好好看着他们。妻子走后,肖志军对和尚的话更是深信不疑,因为和尚说的都应验了!肖志军心中这个秘密恐怕连他妻子也不曾听说过,难怪他反复宣称是医院“谋杀”了他妻子。

  20多年来,可怜的肖志军一直生活在“老婆孩子都保不住”这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中,所以当医生对他妻子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他才会有“这是医生活活压死的啊”的错误认识,才会一再把医生的劝说看成是不怀好意和有组织地谋杀。我们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验:当你先入为主地认为某人偷了你的东西之后,你就会发现,那人的一言一行都像小偷儿。肖志军的悲剧就在于他相信了和尚那番令他心惊肉跳了20多年的胡话。这个解不开的结儿就是他一再拒绝签字的最主要原因。

  肖志军虽然贫穷、无知、迷信,但绝不是个恶魔。据他说,3年前他在湖南郴州看到一个女孩站在桥上要寻死。他救了她,并塞给她几百块钱。这个女孩就是李丽云,以后便成了他的妻子。我宁愿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否则,一个曾读过一年大学的女孩子凭什么把自己的终身托付给一个比自己大12岁并且什么手艺也没有的老男人呢?

  现在,肖志军失去了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他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清醒之后的肖志军说:“毕竟人死了,我没签字,杀人偿命,枪毙我也愿意。”他说,如果不死,他愿意替妻子向她的父母尽孝,他终生不会再娶。为了得到岳母的谅解,他一次次忍受着悲痛欲绝的岳母的打骂;他希望岳母知道,自己是爱丽云的。

  对这样一个遭受如此巨大精神创伤的落难者,我们还忍心继续往他伤口上撒盐吗?难道说看到他身陷囹圄我们心头的怒火才会熄灭?是不是他剖腹自杀我们才会除去心头之恨?《北京晨报》说得好:“我们在为死者惋叹,欲为她讨还公道的同时,也该为生者考虑一些。特别是肖志军和李丽云的家人,他们更需要关心和温暖,支持与帮助。”对这个精神近乎崩溃的人,难道我们还要继续痛打落水狗般地咒骂他吗?

  任何一种现象的出现,原因都是多方面的,把肖志军的固执性格归结为悲剧的主要原因显然是简单化了。我们真正应该做的首先是反躬自问:我们给了像肖志军这样为城里人提供了各种服务的农民工多少最起码的尊重?我们为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做了什么?当一个人有了心理问题,如何排解?昔人已去,物是人非,一味谴责、咒骂肖志军于事无补,更重要的是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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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7-11-27 15:48
等待嘉嘉 ( 来自: 浦东 川沙新镇)

哎。这个男人真的是没用呢。

真是无语了,这几天都报导这个事。

#4  |  2007-11-27 15:58
christine-wy ( 来自: 普陀 甘泉路街道)
不知道是说他可怜,还是说他思想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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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7-11-27 16:10
yuejun ( 来自: 浦东 三林镇)
这个男的感觉心里有问题,所以怎么说他都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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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7-11-27 16:11
selinacy ( 来自: 闵行 莘庄镇)

事情有它的两面性,我们不能太片面的看这个问题

其实这当中,社会给穷人的帮助太少了

这个是最值得关注的,如果看医生不用花钱,或者花钱不多,谁会愿意不看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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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07-11-27 16:25
嘟嘟鱼儿妈 ( 来自: 浦东 浦兴路街道)
无语。尤其是大肚子看这个,真是不知道说什么。这个男人是由很大的问题,同时,我国的医疗卫生制度也有很大的不完善之处。把2个人的生命的重担落在一个名字上面。签名真的那么重要,重要到比2个生命都重要。应急措施是什么,作为医院,救死扶伤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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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7-11-27 16:53
小兔熊 ( 来自: 普陀 长征镇)
就算住院治疗能有多少钱啦!比的上自己老婆和孩子的生命重要吗?乡下人脑子少跟筋的!被打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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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07-11-27 16:55
peggycaicai ( 来自: 黄浦 )
小兔熊 在 2007年11月27日 16:53 写到
就算住院治疗能有多少钱啦!比的上自己老婆和孩子的生命重要吗?乡下人脑子少跟筋的!被打也是活该


打有什么用?

直接送派出所阿

#10  |  2007-11-27 17:45
寂寞在唱歌 ( 来自: 浦东 洋泾街道)
"此前,肖志军曾给市长热线打过电话,询问是否能不花钱让妻子住院,也曾向救助站、民政局求助,却都没有回应。"
 
在这件事情中,ZF有任何的作为吗?难道ZF不应该因为这种事情被谴责吗?老实的农民工宁愿相信ZF也不愿相信同院伸出援手的个人,可是却没有得到任何他信任的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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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07-11-27 17:50
舒盈 ( 来自: 长宁 天山路街道)
现在一直在报导这个事.
#12  |  2007-11-27 18:26
大豆妈 ( 来自: 闵行 古美街道)
我觉得医院也有点问题呢,他们没有领结婚证的,严格说不能算家属呢,央视12套报道也只说是女友,按说不一定要他的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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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07-11-27 19:10
泡泡~ ( 来自: 浦东 浦兴路街道)
这男人太无知了。
#14  |  2007-11-27 19:13
粉黛幻心 ( 来自: 浦东 金杨新村街道)
刚才我开QQ,也看到了~~~活该
#15  |  2007-11-27 19:13
Inno ( 来自: 松江 新桥镇)
泡泡~ 在第 13 楼 写到
这男人太无知了。

无知用得太便宜他了,简直就是无耻!还说医生谋杀他LP,边上的人还说只要他签字,给他一万块,他都不签,真好去死了!二条人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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